來源:CFDA行政事項受理服務中心 發布時間:2015-12-22 浏覽量:1819
關于進口藥品注冊受理工作有關問題的公告(第162号)
根據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規範藥品注冊受理工作的通知》(食藥監藥化管〔2015〕122号),為規範進口藥品注冊受理工作,經研究,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:
一、關于新藥注冊申請相關問題
(一)肌肉注射的普通或特異性人免疫球蛋白等品種的注冊申請。
申請人應在提交申報生産/進口注冊申請時,提交所申報品種屬于相關類别的聲明,并在申請表“特别申明事項”中明确填寫申報産品所屬相關類别。
(二)化學藥品第1.6類、3.4類增加新适應症的注冊申請。
進口制劑的注冊申請按照現行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報。
二、關于仿制藥注冊申請相關問題
進口制劑的注冊申請按照現行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報。
三、關于其他相關問題
(一)改變進口藥品注冊證的登記項目。
改變進口藥品注冊證的登記項目的,如制藥廠商名稱、注冊地址等,屬于補充申請第14項,應申報補充申請。
(二)改變進口藥品的注冊代理機構。
改變進口藥品的注冊代理機構,屬于補充申請第28項,應申報備案申請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