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NMPA CDE 發布時間:2021-07-19 浏覽量:848
根據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号),為規範申報資料的提交,在國家藥監局的部署下,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《中藥、化學藥品及生物制品生産工藝、質量标準通用格式和撰寫指南》(見附件1-3),經國家藥監局審查同意,現予發布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,申請人提出的藥品注冊申請,如涉及生産工藝和質量标準核準的,按照附件通用格式撰寫生産工藝和質量标準;對于在審品種,涉及生産工藝和質量标準核準的,申請人與我中心未接洽或正在接洽的,按照附件通用格式核準,已完成接洽的,可按原有通用格式繼續審評審批。
特此通告。